近日,江西省蘆溪縣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被告江某在蘆溪縣內承包了一處工程,雇請原告于某從事安裝模板工種,2020年7月于某在務工過程中不幸從高處跌落摔傷,江某遂將于某送至醫院治療,此次事故造成于某在醫院住院治療65天,并經司法鑒定為九級傷殘。因雙方未能就賠償事宜達不成一致賠償協議,于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而訴至法院,請求判如所請。 承辦法官在收案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且兩人都是同村居民,為避免矛盾加大,便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隨即聯系江某,向其了解相關情況,告知其于某的訴求,并將該案的利害關系向其細致釋明,勸其主動支付賠償款,及時化解雙方的糾紛。江某剛開始推脫自己并不是具體承包人員,以此想要逃避應承擔的責任,在法官長達兩小時的耐心釋法后,江某逐漸認可法官的意見,但也表達了自己的顧慮。在承辦法官結合實際情況、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達成調解協議,在核減之前已付的15000元,江某一次性支付135000元給于某,此事雙方不再有爭議,至此該案案結事了,及時化解了雙方的矛盾,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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