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還錢還不行嗎,能將我的銀行卡解凍嗎”,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該案中,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劉某限期歸還原告王某欠款1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未履行還款義務,王某遂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劉某仍沒有還款動靜。執行法官遂多次聯系劉某,向其釋法明理,并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面臨的嚴重后果,但劉某均以“暫時沒錢,等有錢就還”為由拒不還款。經網絡查控,發現劉某名下銀行賬戶不定時有資金進入,執行法官遂將該賬戶予以凍結。得知銀行卡被凍結,劉某來到法院找到執行法官,表示銀行卡被凍結后,工作生活十分不便,于是當場將1萬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并要求將其賬戶進行解凍。至此,案件成功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