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額返現為噱頭,利用投資互聯網虛擬經濟項目引誘老年人用養老錢進行投資...近日,王某向江西省蘆溪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張某返還投資款15560元。
案件回顧 ![]() 被告張某于2015年開始,與湖南某企業以互聯網虛擬經濟模式一起合作開展有關項目,并在蘆溪某小區開設工作室,大肆宣揚招攬顧客買單。顧客每單需交現金1000元,這樣每月可產生積分300分,然后再到公司將300積分兌換成現金,到一定時間會將1000元返還,買單越多,可以得到的積分就越多,能兌換的現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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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訴稱,自己是耳聾殘疾人,老伴也臥病在床,投資款是自己的養老錢,自己的防范意識不夠強,當知道自己被欺騙后,曾上門催討,張某拒不退還,甚至多次遭到張某打罵,催討未果,無奈將張某訴至法院。
法官在線 ![]() 案件受理后,因該案事關老年人的“錢袋子”,法官立即了解案情,并在排除涉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后,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張某聲稱:“之前確實是在工作室工作,不是我個人收了王某的錢,現在工作室也倒閉了,負責人也找不到了,這個錢不應該由我支付。”王某表示自己給了張某1萬多元,張某寫了一張收款條。法官審查了證據并對雙方當事人詢問,確認張某以高于銀行存款利息的方式來引誘老年殘疾人進行投資,屬于典型的民事欺詐。張某理屈詞窮,當場表示愿意退還款項,王某亦接受了張某的調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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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老年人金融消費不斷升級,老年人防范意識薄弱,容易陷入“投資養老”等騙局,建議老年人群體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防范意識,勿輕易泄露個人信息,勿輕信推銷,遇到無法辨別真偽的情況及時向家人或者有關部門求助,同時記得保存轉賬記錄、收據、對方身份信息等客觀證據。
后續蘆溪法院將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普及養老詐騙的各種“套路”手法,幫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識和識騙防騙能力,同時會加大力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守護老年人的“錢袋子”。
來源:蘆溪縣人民法院、蘆溪縣融媒體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