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小朋友,你好!法官叔叔想問你幾個問題好嗎,請你仔細聽好……”4月19日,在上訴人李某與被上訴人趙某變更撫養權糾紛一案的審理現場,萍鄉中院通過“云上法庭”連線二人的婚生子西西,了解其對該案處理的真實意愿。 李某與趙某于2018年通過訴訟離婚,婚生子西西由男方趙某撫養,女方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離婚后,李某前往江蘇某市工作生活。2021年7月,西西跟隨其祖母前往江蘇,后因疫情原因留在江蘇,此后一直跟隨李某生活,并在當地就學。李某訴至一審法院,請求法院判決由其撫養西西,趙某無需支付撫養費。一審法院認為李某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訴請符合法律規定可以變更撫養權的情形,且西西已經年滿十一周歲,其未向法院表達其真實意愿,遂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李某不服,上訴至萍鄉中院,請求法院改判支持其一審訴訟請求。 該院立案受理后,因二人均在外地,考慮到疫情防控需要,決定通過“云上法庭”方式審理該案。在了解父母及孩子的真實想法后,主審法官庭后多次電話聯系趙某,最終做通了趙某的思想工作。4月26日,該院通過“云上法庭”主持調解,二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撫養西西至其成年,撫養費由李某自行承擔;在不影響西西正常生活、學習的情況下,趙某有權探望孩子。 作者:萍鄉中院 曾娜 廖人良 |